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法律制度

本文目录一览:

大型活动疫情应急预案方案范文6篇

1、大型活动疫情应急预案方案范文1 确保我镇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 为确保人畜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2、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3、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1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成立应急小组 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 方法 和具体责任。

5、办公室疫情应急预案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上级政府部门文件要求和公司员工生产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目标责任 按照各级政府、公司统一安排,明确公司防控责任,严密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文件全文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可能对养殖业生产安全、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动物疫情,维护社会秩序,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旨在确保有效应对和管理此类紧急情况。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有

1、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各动物疫病国家参考实验室和相关科研院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等相关单位。

2、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负责农业和畜牧业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如国家、省级或地方的农业局、畜牧行政管理部门等。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政府设立并负责动物疫情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机构,如县级以上动植检验检疫局或类似机构。

3、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如下:报告义务:所有涉及动物检验检疫、疫情监测、隔离、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和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或死亡的情况,必须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4、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发表评论